相信每个人对不同事情都会有不同的见解,用心得体会表达出自己的想法,经历中的教训成为了我们的心得体会,优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自治区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1
新年伊始,伊宁市卫计委多举措严肃“学转促”纪律,努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20xx开好局打牢基础。
设立专职机构,强化纪律监督。根据纪检监督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市卫计委实际情况,卫计委党委年初研究成立专职的纪检监察科,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到该科,专门负责抓市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洁建设日常工作。
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约束机制。卫计委行政、效能办携同纪检监察科根据新形势下抓干部作风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狠抓“三项治理”,重点梳理了公务用车、人事考勤、财经管理、安全生产等制度,努力健全日常工作约束机制,力争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不断规范服务行为。
召开节后收心会,拧紧“责任”螺丝。春节期间卫计委系统各单位在确保各族干部职工三分之二值守在岗的同时,市卫计委党政负责人坚持每天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值班备勤情况,并进行现场指导。为确保节后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快速进入饱满的工作状态,自2月3日节后上班以来,市卫计委党委先后召开三次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和工作再安排布署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担负职责,认真履行义务,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工作原则,将一切不利因素、不良现象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
抓牢“学转促”开局,为转作风下猛药。20xx年卫计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到机关中层、党员及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学,党委书记亲自查阅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对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学;在学习和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方面,坚持“事不过夜”原则,及时领学系统讲话和自治区、州市领导系统讲话和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委党委及卫计系统各单位各科室层层组织,反复学、学深学透,领会实质,并结合单位及岗位实际召开研讨会,写心得谈感悟。
加大督查力度,不时督导整改。年初主要对节日期间的公务用车管理,全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统一管理情况,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委各级各类会议精神的及时传达贯彻学习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督导组每天深入卫计系统3-4个单位进行明查暗访,查看相关会议资料和图片资料,实地走访调查、抽查应知应会等,对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责任追究,并限期整改,节前首轮督导覆盖率达100%,节后“回头看”督导正在进行。今后市卫计委纪检监察科转换工作模式,将主要精力放在各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上,确保立查立改,将“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教育引向深入,抓出成效,力争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彻于工作全过程,摒弃“四风”、“四气”,确保市卫生计生系统风清气正。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2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基于此,县委提出要把第一年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作为我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和有效载体,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创建工作成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的实效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归根到底就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在我国,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没有各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当代中国人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30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我们坚信,任何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图谋和行径必将以失败告终。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3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4
2月17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会上,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杜鲁坤·托乎提作了深入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动员讲话,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自治区粮食局党委书记孙永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目的是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实现总目标。全疆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上来,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的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务实开展专项活动。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充分领会会议精神,清醒的看到新疆面临稳定发展两个“三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对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重大作用和现实意义,严守纪律规矩、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自治区发改委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委属二级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地(州、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机关全体干部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5
2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召开的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自治区高院机关“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强调,自治区高院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全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的重大和现实意义,要充分领会这项活动是贯彻党中央部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实践,是贯彻党的治疆方略、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平台,是顺应各族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疆各项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疆的内在要求。
闫汾新要求,自治区高院全体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带动全区法院系统将 “学转促”专项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全体干警要紧紧围绕总目标,把握落实好“基础在‘学’、关键在‘转’、目的在‘促’”三个关键环节,要进一步深入、反复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闫汾新要求,自治区高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六难三案”问题,要紧紧围绕总目标,对照法院各项工作认真查找作风和纪律上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用身边的典型人物,讲好法院故事,讲好法官故事,讲好新疆故事。要在“学转促”专项活动中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九种人”,切实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自治区高院每位干警都要把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学先进创先进,以良好的作风、昂扬的斗志,不断开创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6
教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当前,我们**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历史性变化,**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我们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我们深深地感到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祖国繁荣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我们各族青少年学生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青****、民族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认真学**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精神,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不参加、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勇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作斗争。
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当代青少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热门思想汇报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场所,同时也是抵御敌对势力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阵地,只要我们各族青少年人人争当践行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争当“去极端化”的践行者,那么,就能形成社会正能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教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2
宗教极端又称宗教极端思想或宗教极端主义。它一般是指由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衍生的一种极端思潮,因其具有极端保守和极端排外的特点,故这一极端思潮往往与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相伴生。显然,当下为害新疆的宗教极端主义被“三股势力”奉为至宝,并与新疆历史上“双泛”分裂思潮一拍即合,成为滋扰新疆社会稳定、威胁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祸根。
究竟何为“极端化”?又该怎么“去极端化”呢?这里的关键恐怕在于把握好一个“化”字。“化”字既指变化的过程,也指变化后的状态。所谓“极端化”,就是指极端势力大肆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在一定时期和特定群体中形成某种思想舆论征候,甚而造****们传统观念形态乃至行为方式发生颠覆**变化,且这种变化在本质上表现为对伊斯兰极端思想的皈依。“极端化”与“正常化”相悖,更与“世俗化”不两立,它是对现有社会秩序、制度规范、伦理风俗等的全面反动。 既然“极端化”是由极端思想传播者和被影响者的具体行为所造成的,那么,“去极端化”就不单关乎政治,而且更直接关乎法治。就本质而言,“极端化”反映的是宗教极端对法律权威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公然挑战和破坏,它所要造成的由宗教极端号令信教民众的局面,不仅为合法宗教所拒斥,更是法治社会所严禁的。那种信教群众茫然“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的倾向,也是当前新疆法治建设面临的隐忧。因此,“去极端化”就是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由“异端”导致的“法令不彰”困局,其关键是要用宪法、法律乃至法治的视角、在法律的层面上厘清宗教极端与正常宗教的界限,明确什么是合法活动和什么是非法活动,进而用法治的手段杜绝宗教极端势力对法律秩序和正常社会生活的破坏干扰。在这方面,自治区党委提出并确立的“一反两讲”方针,为“去极端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自治区党委还制定了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去极端化”进行政策阐释,引导干部群众明辨是非。另外,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五把钥匙”的理念,强调宗教问题要用符合宗教规律的办法来解决,暴恐犯罪必须用法治严惩。针对广大信教群众而言,“去极端化”就是要把《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落到实处,依法对宗教场所、人员、活动进行管理,依法打击“三非”,切实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极端化”是以极端思想为污染源造成扩散而导致的,表现为一部分人的行为“失范”甚至“违法”,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与社会主流意识背道而驰。“去极端化”的要旨就是要用法治来惩戒极端行为,而这种“惩戒”,除了严打,也蕴含着“矫正”和“转化”,这是“去极端化”的立足点。范文内容地图换言之,“去极端化”当然需要人们对法治的敬畏,同样,也离不开人们对法治的自觉认同。自治区党委提出“两个绝大多数”理念,即各族党员干部的绝大多数和各族群众的绝大多数是值得我们相信和依靠的根本力量。“去极端化”自始至终要靠法治,究其根本,是要靠“两个绝大多数”“听党的话、跟党走”来彰显法治精神和法治权威。说到底,就是要用“两个绝大多数”的遵法守法来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场,造成一种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声势,并以此来消除宗教极端的影响。所以,把“两个绝大多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把党的意志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也是“去极端化”的根本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也就必须把“去极端化”一抓到底,当然还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明确团结谁、打击谁,切实团结依靠绝大多数。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7
向祖国报告自治区双语教育成果展演晚会以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歌唱祖国,向祖国报告双语教育成果斐然,地区各族干部群众收听收看后为之欢欣鼓舞、纷纷点赞。
音乐小品《双语教育亚克西》再现了广大干部响应号召,投身双语教育事业的感人场面。看到这个节目时,温宿县吐木秀克镇尤喀克斯日木村村民布合力且木·卡吾力深有感触,她说:我的`孩子以前十分爱哭,自理能力很差,我和丈夫在地里劳动的时候带上他干活不方便,不带他又很不放心,自从去年村里新建了双语幼儿园,并派了李老师来给孩子们教双语后,我们没了后顾之忧,孩子卫生习惯更好了、懂礼貌了,国语水平也好了,每天都能看到他的变化与成长。
布合力且木·卡吾力口中的李老师就是地区旅游局选派的支教干部李季鸿,在支教半年多的时间里,她把班上的每一个孩子都当做自己的孩子看待,用心用情支教,赢得了孩子和家长们的好评。李季鸿说:我为班上每一个孩子的进步感到欣慰,当他们表现出对我的信任和依赖时,我十分高兴,我会珍惜这段支教时光,继续做好支教工作,努力教好国语,开发孩子智力,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帮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看着晚会上的孩子们熟练使用国语表演快板、朗诵等节目,阿瓦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木合普力·莫合旦感慨地说:学好国语十分重要,正因为我从小接受国语教育,才使我能够胜任现在的支教工作,我可以毫无障碍地与同事或基层群众交流,和他们一起想办法教育孩子,平时我还会教身边的朋友和同事学习维吾尔语……
晚会最后,全场起立、高声齐唱《歌唱祖国》。当时在电视机前观看晚会的乌什县委组织部干部卡米力江·阿不都沙拉木也忍不住站起来加入合唱,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卡米力江·阿不都沙拉木说:我为自己是一名中华儿女而自豪,我们新疆的各族儿女一定会团结互助,共同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自治区心得体会篇8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25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2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在作《条例》说明时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去极端化”工作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自治区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的要求和期望。
据了解,去年年初,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同年4月,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并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13个部门和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提出立法具体建议,“去极端化”立法正式进入实质性起草阶段,并于同年7月成稿。
秦维说,为了统筹地方立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配套,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自治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全疆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稳步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更是保障法治新疆建设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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