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合同有所接触,在写合同前,大家一定都考虑到了双方的各自权益,优好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预采购合同优秀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预采购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价格条款
1、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___个月。
3、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___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___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___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___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___。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预采购合同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双方就采购货物及相关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供方安排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四、货物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产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产品本身特性的要求并满足需方要求。
五、风险承担:货物交付前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
六、质量及验收标准:□样品 □企业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产品说明书
七、货物验收:货物送达后,需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问题,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3天内派人到需方处理相关事宜,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需方可以采取拒绝接受或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方经催告不来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索相应损失。
八、除产品质量以外问题不予保修,保修为一年,合同签订日起。
九、结算方式:现金。 价款的支付:
十、违约责任: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办理入库手续,双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供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周,应承担货款总额是2%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需方要以在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部分;因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而使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采购合同篇3
湘安办公系统编号:
购货单位: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方) 供货单位: 株洲市上华机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 时代新材项目部
签订日期: xxx.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就本合同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供货清单(合同标的物) 单位:元
二、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注: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国家和行业适用于该产品的相应标准、规定、规范的最高标准。供方有责任了解并严格遵守这些标准、规定、规范。
4、没有以上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协议要求执行。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是: 合格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供方保证提供合同中确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2、供方承诺标的物的质保期限为壹年,自标的物通过业主装置性能考核并签署性能考核合格证书后开始计算,标的物过质保期后,并不免除供方对其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定后,供方2014 年 12 月 15 日前将所有标的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如有调整,需方另行通知。现场卸货由 黄浩文 负责,需方验收合格前,标的物的一切风险责任、材料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供方负责。提货人: 黄浩文;交货地址: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73362772 。
五、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按以下方式执行:
供方采用 汽车 方式运输,运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不再另行计取。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身伤害或材料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六、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无 。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不使标的物受损的包装,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2、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损坏的,供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丢失的,供方负责赔偿。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根据供货清单对标的物的数量、外观、尺寸、重量、长度进行初步验收(勾选);
2、对标的物质量和技术参数的验收按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
3、需方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后,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 3天 内提出,供方应予以积极回应,并在 7 天内处理完成,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对于有争议的产品(或工程要求做检验的产品),双方可共同委托(或由需方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如鉴定合格,检验费用由 需方 承担;如鉴定不合格,由供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损失。
5、需方对标的物的验收与付款,不免除供方对标的物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需方在壹年内发现供方提供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必须更换或修复。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交付标的物时,提供合同约定标的物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格有效的质量证明资料并加盖供方公章,按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备品备件(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另行商定)。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协商后同意按以下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预付(¥187500)壹拾捌万柒仟伍佰元作为备料款。所有标的物全部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供方开具合同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方支付到合同金额的 95% 作为货款,余5% 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税务发票送
至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三分公司时代新材项目部 。
2、供方同意以下两个要求: ①、供方承诺所有结算按供货清单的单价执行,不随市场价格涨跌波动。若供方单方面提高标的物价格或以涨价为由拒绝供货,则视为违约,供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双倍退还所收的全部货款。
②、需方施工现场如有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已送到需方的标的物不能全部用于需方工程时,需方可将未损坏的标的物按合同附件清单中约定的单价退还给供方,需方可将此部份的货款直接从未付货款中扣除,退还供方的运费由需方承担。
3、供方确认其收受货款的开户银行为: 中行贺家土支行 ;户名为: 株洲市上华机电有限公司;帐号为: 5885 5734 7870 ;供方如变更帐号,需书面方式通知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需方概不负责。
十一、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与保证:
1、供方在标的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iso1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11)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减少和控制环境污染,以保证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2、供方将标的物运至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需方和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一旦出现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全部责任由供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供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每延迟一天,供方按 5‰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需方不再需要的,在 7 天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若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在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方面与合同要求不相符,或存在问题,供方应在 3天 内予以解决;若造成逾期交货的,按以上第1条处理;若问题无法修复处理,供方又不予更换新品,按以上第2条处理。
4、若供方违反以上规定,则需方有权要求退货或终止(或解除)合同,且不必支付剩余货款,供方应在 7天 内无条件退还已收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需方的损失(包括工程业主方因此给需方的处罚);
5、需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足额付款。由于需方原因推迟付款,交货期可相应顺延。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天内提供证明,根据该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酌情免除责任。一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注: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裁决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
1、向需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即 株洲 仲裁委员会。
2、向株洲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 公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合同失效,但不免除供方对标的物质量保证的责任。
2、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与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才能生效,并成为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2 份,供需双方各执 1 份;本合同的传真件和复印件均 有效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供方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预采购合同篇4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
部。
预采购合同篇5
买方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订购部分
第一条、订购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大连__电梯有限公司生产的电梯(12)部,电梯详细技术规格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订购价格
输保险费 。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出厂时间前60日前,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15%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3、设备出厂前30日前,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4、货到工地后7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25%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5、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运行许可证后3日内,甲方将电梯设备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提供金额为电梯设备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做为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有效期为一年,从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甲方应及时按上述条款所规定期限付款,若甲方未按时按数付款,则由此所造成的延期交货或安装工程延迟等由甲方负责。
7、如为分批(以整台电梯计算)出货,则实际支付金额除定金以外按以上付款比例及条件分批相应支付。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以上全部款项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
8、上述款项,甲方应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不接受现金及转帐。
第四条、装运条款
1、 乙方按期收到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所有出厂前款项,同时电梯技术图纸批签90天后,根据甲方回复的“交货期确定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将货物出厂。
2、 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交货期确定邀请书”,由甲方填写交货时间并签字盖章确认后返还乙方,甲方应于确认的交货期至少90天前将“交货期确认邀请书”送达乙方。若甲方未将“交货期确认邀请书”按期送达乙方,则乙方的生产及交货期相应顺延。
3、 甲方如未按期按数支付电梯设备款和未在出厂前90天批签技术图纸和未向乙方发出“交货期确定邀请书”,则乙方的生产、交货期将根据实际收到货款的日期顺延。
第五条、出厂时间、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甲方工地交货,乙方负责运费、运输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设备销售合同总价中,不必另行支付);
第六条、产品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按建设部建[1994]667号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电梯安装业务,垂直运输费、配合费、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并对安装质量负责。
3、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验收取证之日起12个月,但不超过产品出厂之日起18个月(自“交货期确认邀请书”规定的交货日期始算)。乙方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免费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及零部件更换。
4、 因甲方原因造成电梯安装工作不能开工,在乙方保管电梯设备15日后,由甲方负责电梯设备的保管工作。
5、 因甲方使用和保管不当而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自行终止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乙方相应的实际损失。若乙方终止履行合同,则定金双倍返还,并承担甲方相应的实际损失。
2、双方逾期交货或付款的,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金额或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对方支付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
3、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一方未按期付款或发货的,另一方有权停止供货、安装或暂不付款;如延期付款或发货超出双方约定期限四个月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八条、保险条款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和缺箱时,甲方应在”货到工地意见书”上如实反映;先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补货,以保证甲方所需。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并提供有效证明。
第九条、技术资料
1、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梯相关土建图(出厂前90天前完成),乙方以甲方批签的图纸为准安排生产。
2、电梯移交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操作维修手册,电梯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在产品制造、运输和装卸期间,遇不可抗力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其它
第十一条、文本及语??
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
2、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文本包括:
1)合同正文;
2)合同附件一:电梯技术规格。
第十二条、其它费用
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变更技术参数,费用均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解除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条款(包含技术规格)的变更、解除均应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为有效。补充协议及合同执行中牵涉的文件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因变更、解除本合同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损失。
3、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安装合同的签订
本合同所定价格不包括安装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用户的利益,在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的同时,由甲方与乙方委托的成都__电梯有限公司签订安装合同,但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中任何未经双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的手写内容均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采购合同篇6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产品名称 产地 规格等级 数量(t) 单价(元/t) 总价 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说明:本表中单价是指砂石料运到交货地点的价格)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工程名称:
2、产品用途:
3、交(提)货地点:
4、交(提)货方式:
5、交(提)货时间、数量:
6、乙方在产品运抵交货处后,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并做好验收工作。
7、其他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交易双方可通过分中心银行帐户进行结算。
2、付款方法与期限:
(1)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乙方供货 %后 甲方付款 %。
(2) 乙方供货结束 月内 甲方付清货款。
(3) 其他约定:
四、技术要求:
1、 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生产)供应,超出产品技术标准的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在3栏中写清。
2、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随每批产品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3、其他要求: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3、外观质量及数量应当场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非因自身过错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2、其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
l、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需工商局鉴证的,签定后生效。
2、本合同签约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分中心备案一份,如鉴证、则鉴证机关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采购合同篇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
合同有效文件由合同正文(合同附件)组成。采购实施过程中经签署生效的合同变更补充文档将作为合同有效组成,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
2、交货地点:________
3、验收方法:
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设备。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配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质量要求。如果设备及相关零配件并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需在设备安装前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安装。
2、验收前,货物所有权不转移,甲方不承担货物的灭失、损毁风险。
3、设备运行正常并且设备相关的配件及软件资料齐全,经甲方签字确认后,验收完毕。
第四条付款方式
首款:乙方给甲方提供的设备到货、验收后,乙方向甲方开付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第五条服务条款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年的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日期算起,保修期内免收各种维护费用。过了保修期,乙方只收取成本费。
当需要提供上门服务时,乙方接到甲方的请求后____个工作小时内到达并处理;如确因复杂情况不能当场修复故障机,乙方工程师应与甲方相关人员协商,得到甲方的认可后,带走维修,在____个工作日内修复;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在____个工作日维修的,服务人员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运输费用
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合同中要求的货物,由乙方原因造成产品未及时供货或供货不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____%。
2、乙方所提供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所提供货品为假货或非正规渠道产品,致使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售后服务无法得到保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更换设备,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该设备货款。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出现上述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予以赔偿。
4、在合同约定的有效售后服务期内,乙方每延迟响应____个工作小时,影响甲方的业务正常进行造成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计算,违约总金额不超过延迟付款金额的____%。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设备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并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不存在其他未以书面形式并且未经过同双方确认的任何其他备忘录、协商内容和计划。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解决。
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本合同争议诉讼的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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