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尝试用文字捕捉阅读带来的心灵震颤时,读后感便应运而生,读后感是读者对作品的深情回应,让书中的智慧在现实土壤中结出丰硕果实,以下是优好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5篇,供大家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1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2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3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4
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儿童时代的同桌,那是我们最早的友谊。我最近读的一本书,就是讲述关于同桌、同学们之间在相处时发生的事情。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很有趣的人物。有一下就能想到点子,但都是歪点子的&qut;爽歪歪“——李晓果;有身材高大,每天都无忧无虑的“高乐高”——候洋;有善于思考,机智勇敢的“福尔摩斯”——巴奇;有美丽漂亮,学习优秀的“上好佳”——纪阳;还有爱说爱笑,大大咧咧的“小公主”——金多;还有大脑袋,细脖子,整天没心没肺的“娃哈哈”——周大齐。他们聚在一起,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他们玩这种侦探游戏中,让一个快要破裂的家庭获得重生;通过卖花,给贫困的小伙伴送去温暖;他们在集体的力量中让可恶的小混混尝上做恶的后果,也让他们从恶作剧中醒悟。
合上书,我仿佛觉得他们就是我身边的人,我也有这样的同桌,我的同学。你看“爽歪歪”不就是我们班的余汪涛吗?“上好佳”不就是我们班的学霸杨龙吟吗?薛理想就是“高乐高”,“小公主”就是我的好朋友付昕昱,“娃哈哈”不就是杨修宇吗?那”福尔摩斯“肯定是我了,哈哈......是不是有点自夸自卖的感觉呢?
我想起我和同学们之间的相处,也和书里一样,有笑有泪,有喜有悲。但是我们之间这种最纯真的友谊,是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也不会变的。因为这是我们最早的友谊,也是最难忘的友谊。感谢这本书,让我又重新懂得了”友谊“这个词的含义。
《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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