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深入的读后感是对书中冲突的处理和自身价值观的碰撞进行探讨,在写读后感时,反思书中的道德困境,可以获得更深的领悟,下面是优好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小旅行记读后感推荐5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旅行记读后感篇1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部奇幻的童话故事,作者是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拉格洛芙。作者通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小要培养良好的习惯,要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从而获得成功。
这部童话讲述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探险的故事。他不爱读书学习,整天和伙伴们疯玩。一天,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来,家里的一只公鹅也想飞到天上去,尼尔斯为了不让公鹅飞走而紧紧抓住它的脖子。不料因为自己的身体太小被鹅带上高空。从此,他开始了历险,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历时八个月才回到了家乡。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美丽的景色,了解了祖国的地理风貌,听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重重苦难。在游历的过程中他学会了爱和勇气,成了一个善良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曾经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喜欢捉弄小动物,对它们做一些不友好的举动。但是在经历了冒险奇遇以后尼尔斯懂得了什么是友爱。当父母要把家里的公鹅莫顿杀掉的时候,尼尔斯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阻止了爸爸妈妈。这当中蕴含了多么伟大的爱啊!正是这场不平凡的游历,使得尼尔斯学会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最终,尼尔斯和公鹅莫顿战胜重重困难,突破了各种风险,回到了自己期盼已久的家乡。一路上,他们历经艰险,利用计谋打败了狡猾多端的狐狸,勇敢地与凶恶的大鸟搏斗,帮助喜鹊找到了自己的妈妈。他的那种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一部经典的童话故事,它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爱,什么是坚强,跟让我知道了如何克服困难。
小旅行记读后感篇2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小男孩,被狐仙变成了大拇指那么大。他骑在雄鹅的.背上,跟随大雁旅行,到了很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的养成了帮助动物的习惯。后来,终于成了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的好男孩儿。
想一想吧,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动物,那会怎样?如果,鲜花想怒放,却没有蜜蜂蝴蝶帮助它们传播花粉 ; 如果我们再也看不见蝴蝶优美的舞姿,看不见提着灯笼的萤火虫,听不见鸟儿得歌声;如果没有了奶牛,就连牛奶都喝不着了。
善待动物就是爱护人类自己!
小旅行记读后感篇3
快乐的寒假即将接近尾声,但我没有虚度光阴,今天我继续读《灰尘的旅行》来充实自己。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今天读的故事是:《凶手在哪儿》。
强盗在杀人,疾病也在杀人。疾病的杀人方式:疾病的面前是身体虚弱不讲卫生的人,背后站着毒菌。疾病从不和我们客气,它时刻酝酿着,一有机会,就毫不犹豫的扑向我们。等我们生病后,人类才发现这些杀人不见血、不留影子的凶手。于是,我们开始侦查防御,消灭这些“恶势力”。当然,这些都是专家和医生的工作。
读完这个故事,我领悟到:我们小时候要好好学习,长大才能成为聪明、有智慧的'人,才能解开世界上的谜题。我们也要向专家和医生学习,不懈钻研、救死扶伤。
小旅行记读后感篇4
雪白的大鹅在空中盘旋,背上坐着一个拇指大小的男孩子,整个瑞典风光尽收眼底。那个男孩子即是尼尔斯。
这个故事新奇而有趣:箱子中竟有一个精灵?小男孩的身体同拇指大小?雄鹅可以高飞在空中?有趣的情节层出不穷饶出趣味。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特别不爱学习,还时常捉弄小动物。但有一次,不安分的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而被变成“拇指小人”,恰逢此时,家里的一只雄鹅离开,便使劲儿抱住雄鹅,不料被戴上天空,开启一段旅行。他坐于雄鹅之背,周游祖国,瑞典的风光被他一览无余。从南方一直飞往北方,游历二十余个城市,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奇峰异川。一路上,他听到的、看到的事儿数不胜数,最终他回到家乡,变回原形,变成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诸多情节之中,最令我为之动容的则是大雁莫顿被抓住时,危险关头,调皮的尼尔斯独自一人勇敢地冒险救莫顿,尼尔斯虽然矮小,却可以赴汤蹈火救一只大雁,这种友情属实令人感动。尼尔斯虽然被小精灵变成“拇指小人”,但他依旧没有放弃,不因为身体大小而自卑,而是努力寻找让自己变回原形的方法。我深深地敬佩尼尔斯这种不向困难低头的坚强。
生活中亦有许多困难,有人选择了放弃,而有人选择了迎难而上。前段时间披露,在中国西部边陲,印军违背与我方达成的共识,悍然越线挑衅,在交涉和激烈斗争中,我国4名解放军在中印边境英雄牺牲。面对数倍于己的敌军,我们的战士毫不退缩,祖国领土,怎能相让!赤手空拳的团长张开双臂,挡住印军,迅速应对,英勇作战,宁愿高原埋忠骨,决不丢失一寸土。我们虽然痛心,但为他们而骄傲。是的,遇到困难不能坐以待毙,的确,知难而上、迎难而进,方能到达成功之彼岸。
此书之精华不仅让我读到尼尔斯坚强勇敢的品质,更在于这本书本身不就是在介绍瑞典的历史吗?
小旅行记读后感篇5
为什么会在异国被公寓前门这样微不足道的东西诱惑?为什么仅仅因为那里的有轨电车,因为那里的人们几乎不在家里装窗帘,我就深深地陷入对它的爱恋?不管这些由异国的细小(和无声)的事物所引发的强烈反应看上去是多么荒谬,这情形至少同我们的私人生活有相通之处。在个人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一个人给面包抹黄油的方式而喜欢上他,也可能因为他对鞋子的品味而憎恶他。如果我们因注重这些细节的东西而自责,那么我们必将忽视生活中的细节本身所具有的丰富含义。
我对公寓房子情有独钟,因为这样的建筑让我感受到节制之美。它舒适,但不招摇。从这种楼房可以看出,这是个在财富上偏好中庸的社会。在建筑设计方面,也透出一种淳朴来。在伦敦,建筑物的前门通常倾向于模仿古典庙宇的外观,但在阿姆斯特丹,人们坦然面对生活,他们避免在建筑中采用石柱和石膏,选择的是整齐且不加任何装饰的砖石。这里的建筑最好地体现了现代意识,予人以整饬,干净,明亮的感觉。
异国情调一词包含有一些更细微、更让人捉摸不定的意义,异域的魅力源发于新奇与变化,譬如在异域你看到的是骆驼,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马匹;在异域你看到的是不加粉饰的公寓房,而在家乡,你看到的是带有装饰性石柱的公寓房。但除此之外,这一切还可能为我们带来更深层次的快乐,因为我们看重这些域外特质,不仅仅是因为它们新奇,而且还因为它们更符合我们的个性,更能满足我们的心愿,相反,我们的故土并不能做到这一切。
我之所以对阿姆斯特丹表现出如此的热情,是和我对本国的不满相关的。在我自己的国家里,缺乏这种现代性,也没有这里朴素单纯的美感,有的只是对都市生活的抗拒和封闭保守的心态。
我们在异域发现的异国情调可能就是我们在本国苦求而不得的东西。
这一整段真的太喜欢了。有产生共鸣的喜悦,也有获得答案的释然。曾经很多次把自己对“异国情调”的爱恋归结于西方文明入侵或者无意识的崇洋媚外,而现在总算是找到了更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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